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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导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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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与珠江流域相连、与大珠三角相临、经贸关系密切等三方面因素,泛珠三角区域的范围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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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会歌征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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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论坛”、“洽谈会”)将于2007年6月18日在长沙市举行。论坛和洽谈会由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 论坛和洽谈会以加强各区域政府部门间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平等合作,互...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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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珠三角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 第四届泛珠论坛方案敲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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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泛珠三角区域政府秘书长暨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在长沙召开,来自“9+2”省区政府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初步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22日在长沙举行。本届盛会由“9+2”省区政府共同主办,由湖南省政府...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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