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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违法

http://www.cnhunan.net  2007-12-28 10:29:07   湖南广播在线 评论1010

过去,曾经有一些用人单位,使用各种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这种非法行为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非常明确规定。系列报道《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沿的解读,今天来关注一下到底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强迫劳动者劳动呢?
   
    2007
5月,32岁的陈某来到长沙一建筑公司上班。上班一个月后,本来是从事木工的他被公司指派负责泥工的项目。公司还表示,如果不服从这一安排,将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对此,陈某十分不满:一来我对泥工这一行不懂,公司又不给我进行培训。再说泥工有时候要在好高的楼层上工作,万一出个什么事,我家里人怎么办?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建国表示,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何建国说:有这样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报告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是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是有过错的。这么规定对劳动者的好处是明显的,可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现,可以制止一些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行为,可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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