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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宅维修基金将大幅降低

http://www.cnhunan.net  2008-1-10 11:31:17   三湘都市报 评论1010

今年21日起,市民购买不同造价的楼房所缴纳的公共维修金不再一刀切。记者昨日从2008年长沙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由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民买房时所要缴存的公共维修基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比例,而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例缴纳。该办法将于21日起施行。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副局长杨新武表示,将根据新《办法》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实施细则。
  
  100平方米少交500
  
  根据新规,购房人交存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不再以目前实行的购房总款的2%%”为额度,而改成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记者按目前本市常规的建安成本造价,以市区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塔楼为例,大致推算发现,新的缴交额度与以往相比,不但没有增加购房人的负担,反而可以节省一些开支。
  
  目前本市高层塔楼建安造价在1500/平方米左右。按现行的缴存额度,一套售价40万元的100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塔楼住宅,要缴纳公共维修金08万元;而21实行新办法后,按建安成本的5%%缴纳维修金只要075万元,最多可节省开支500元。而其它住宅的建安造价要低,这样,节省下来的开支可能更多。
  
  挪用维修金最高罚两倍
  
  《办法》规定,如果不按规定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而目前,长沙市已将缴存房屋维修金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不仅如此,为保证维修资金不被开发商挪用,该市房产部门已对物业维修资金实行归集前置,要求开发商将统一归集维修资金的时限提前至预售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业主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这笔资金用于购买国债。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除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以挪用金额最高2倍的罚款。
  
  四项费用不得从中列支
  
  杨新武介绍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只有同时满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这两个条件,方可动用。实施细则将对此进行细化。
  
  另外,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截至目前,长沙市已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8亿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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