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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次全面普查污染源 数据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http://www.cnhunan.net  2007-9-7 8:58:28   湖南发展网 评论1010

昨日,长沙市启动了一项为期三年的污染源大普查工作。长沙市政府专门提醒广大市民说,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但大家可放心,普查数据不会作为被调查单位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这次普查对象为长沙市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涵盖了产生污染物的各个行业,涉及到近3万多家排污单位和近70家重点排污企业。其中,市民很熟悉的住店业、餐饮业、洗涤、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等都将纳入此次普查范围。
  
  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说,此次污染源普查将全面掌握长沙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
  
  据介绍,长沙市污染源普查从今年开始筹备,明年对排污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检查,组织各排污单位填报,进行数据录入,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数据审核、抽查和验收。2009年,将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进行工作总结、验收和评比。
  
  长沙市提出,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同时,普查人员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被调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虽然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调查,但是广大市民请放心,长沙市昨日承诺,普查数据不作为对单位或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也不得将被调查单位的数据作为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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