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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区渣土车遗撒垃圾最高罚5万
http://www.cnhunan.net  2007-9-22 10:15:44   潇湘晨报 评论1010

渣土车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昨天,长沙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召开,长沙市城管局发布了相关规定。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将建筑垃圾交由依法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承运。严禁建筑垃圾交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违者,由城管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违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违者,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此外,在长沙市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夜间专项巡查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进行执法惩治。
  
  根据相关规定,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和黄兴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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