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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9+2”签署消费者维权合作协议
http://www.cnhunan.net  2007-9-19 9:51:04   长沙晚报 评论1010

湖南的消费者今后在福建、广东、广西、江西、四川、云南、海南、贵州及港澳消费,如果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既可以在当地投诉解决,也可以选择回来找湖南本省的消协解决问题了。昨日在长沙召开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消费者维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使之成为现实。
  
  根据该协议,今后,消费者在“92”区域内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产生消费纠纷时,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除解决异地消费纠纷,各方还将共享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信息,合作的任何一方将就组织消费者维权方面的重大活动,以及开展消费者调查、比较试验、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等相关情况,在适当的时候向合作的其他各方通报。协议还对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等合作事宜作了相应的规定。
  
  省工商局局长张汉良认为,《合作协议》的签署,无疑将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消费维权效率。
  
  昨天的会议上,9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还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才交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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