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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今起零售卷烟统一明码标价
http://www.cnhunan.net  2007-8-1 14:43:33   湖南发展网 评论1010

为规范烟草零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卷烟零售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日前颁发《湖南省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管理办法》,要求零售卷烟统一使用零售卷烟明码标价签进行标价,自今年81日起执行。
  
  办法要求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开展业务时,要向消费者公开标示卷烟零售价格及相关内容。零售卷烟明码标价签由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印制和免费发放,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和标示内容进行监制。
  
  零售卷烟明码标价签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监制单位、价格举报电话等。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零售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人民币金额,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卷烟零售经营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停止向其供货,价格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擅自印制零售卷烟标价签的;在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时提供虚假资料,或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卷烟零售户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除依法降价处理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损害国家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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