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8日起,湖南邮政储蓄正式开办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20多年的“只存不贷”历史正走向终结。
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是指邮政储蓄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未到期整存整取定期人民币储蓄存单为质押担保且到期一次性收回本息的贷款业务。根据担保人的不同它又分为本人质押贷款和他人质押贷款。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质押贷款者在办理时,要出示本人的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以前或现开立的邮政储蓄活期存折,即可在开户区的指定机构办理。他人质押贷款,即利用他人的邮政储蓄存单进行质押,借款人只要与邮政储蓄存单开户人一起带着双方的身份证和邮政储蓄的定期存单以及活期存折即可办理贷款。
邮政储蓄对小额质押贷款额和贷款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单一客户储蓄小额本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他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最低贷款额为1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存单总金额的90%,质押存单张数最多5张,而且质押存单必须在开户30天后方可办理质押手续,不得即存即贷,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若审批成功,借款人在两天之内即可拿到贷款。邮政小额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半年以下贷款利率只有5.58%,半年至一年的贷款率6.12%,贷款1万元最低利息每天只要1.55元。如贷款超过5万元(不含),贷款利率还可以下浮5%。
据透露,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将首先在湖南的长沙、益阳、衡阳、邵阳、常德、郴州、永州7个市州的50个邮政储蓄网点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