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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企业所得税08年1月起征

http://www.cnhunan.net  2007-12-29 11:47:45   湖南发展网 评论1010

历经十年动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11日起正式施行,湘企最快将从明年2月份起按新法申报预缴所得税。
  
  两税合并后的新法,对于内企占主体的湖南是一个利好消息。1228日上午,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负责人表示,内企所得税缴纳税率的降低,税收优惠政策的放宽,将为中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湖南税务部门同时做出初步估算,税率的调整将直接影响着湘企近35亿元的利润。
  
  预计2008年湖南将减收企业所得税35亿
  
  相对现行税率口径,新法施行后,内资企业将少缴四分之一所得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副处长石洪波这样解读新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在现行税率33%基础上降低了八个百分点。新法还规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
  
  新税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标准也比过去放宽了。石洪波介绍,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都将被纳入新税收优惠的范围:
  
  一类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一类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其它企业。
  
  所得税缴纳税率的降低,税收优惠政策的放宽,为中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湖南税务部门同时做出初步估算,预计2008年湖南将减收企业所得税35亿元。
  
  发挥杠杆作用:税收优惠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这是国家给了企业实惠,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石洪波说,从长远来看,企业发展将有利于国家财政增收。
  
  新税法统一并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将按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湘企明年2月起可申报预缴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湘企最快可从明年2月起申报预缴20081月份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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