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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管药品可申请单独定价
http://www.cnhunan.net  2007-11-3 10:07:25   潇湘晨报 评论1010

省物价局近日发布公告,从1030日起,列入省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因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059号)规定的差比价关系定价的,企业可申请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
  
  申请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的品种须具备的必要条件包括:品种是该产品质量标准的提出者、国内首家批准应用于临床试验的或国内首家获得生产批文的;市场份额占总份额的40%以上的;不断进行该产品临床再评价等有关质量、疗效、给药途径、适应症等深度研发的企业;获得中华老字号认定的企业生产的内控标准主要指标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产品;中成药的主要原料必须有稳定的并已通过GAP认证的生产基地;产地省价格主管部门对申请品种已下达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的;有完整的该药品不良反映监测体系。
  
  同时,省物价局还将申请品种剂型划分为四个类别:注射剂型、口服剂型、外用剂型、其他剂型。每个类别评定的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的品种数量不超过获得国家生产批文的30%,一般不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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