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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高校不得从事股票投资
http://www.cnhunan.net  2007-8-30 15:13:37   新华网 评论1010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日前在部党组召开的一次视频会议上强调,中国高校不得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

综合《新京报》和中国教育部网站相关报道,在这次题为加强高校管理,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的会议上,吴启迪表示,中国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身份直接投资办企业,也不得以国家财政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学生学费等各项预算经费作为对企业出资。

吴启迪还强调了高校必须遵守的一些底线: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投资办企业,也不得以国家财政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学生学费等各项预算经费作为对企业的出资,高校所属内设机构,一律不得直接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高校不得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不得从事或组织教职工集资活动,不得引导教职工参与投资性集资活动;高校基建工程要坚持按程序、按制度办事,任何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打招呼;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等。

据报道,此前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因违规炒股造成3750万元的损失,随后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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